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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35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来源:教育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6-5 17:22:37    浏览次数:421472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35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
  “教海探航”征文竞赛自1989年开展以来,已连续举办了34届。作为全省教科研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型品牌公益活动,有效激发了全省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深入学习教育科学理论,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深化对教育教学改革的规律性认识,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书育人有效方式和途径,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中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进入新时代,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教育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迫切需要教育科研更好地探索教育规律、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引领区域教育高品质发展。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积极发动、组织本地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踊跃参赛,助推区域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科研水平提升,为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凝聚更大共识,努力开创教育强省建设新局面。

  第35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一、征文主题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推进适合的教育,积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二、参赛对象
  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和特殊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年龄不限。
  三、奖项设置
  1. 本次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 本次征文竞赛另设先进组织奖、年度新秀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人物奖等荣誉奖项。
  四、稿件要求
  1. 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 篇幅控制在6000字以内。
  3. 本届征文竞赛采取在线报名、评审的方式,作者上传的稿件中不得出现姓名、单位等作者身份信息。
  五、报名及参赛
  1. 微信报名。微信报名通道将于2023年6月中旬开通,届时请关注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新媒体矩阵各微信公众号,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 发文组织集体参赛的设区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请提交相关文件,参与“先进组织奖”评选。个人可提交参加“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或带领团队参加“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事迹材料,参与“感动人物奖”评选。请将相关材料转成PDF格式,并以“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第35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HTH1989@163.com。
  3. 报名及投稿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4. 联系人:吕兴祥(025-86381313)。
  六、结果公布
  本次征文竞赛获奖篇目将发文公布。可通过《江苏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iangsujiaoyu)查询。
  七、其他事项
  1. 已公开发表或参加其他比赛已经获奖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
  2. 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文章向其他报刊投稿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3. 本次征文所有获奖论文专有出版权归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所有。
  4. 本次征文来稿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5. 本次征文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合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

发布:张见    审核: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