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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市“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教育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10-10 11:29:45    浏览次数:3523

各学校、幼儿园:


经研究,现在全区组织开展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拔尖创新学生专项:面向高中阶段,学生或师生共同申报(学生必须是第一主持人),研究领域及内容不限,根据学生的兴趣与专长申报;

2.“金陵好课堂”创新行动专项:根据《“金陵好课堂”创新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金陵好课堂”科研助力行动计划》相关要求,面向小学阶段,课题研究内容必须紧扣课堂教学;

3.心理教育专项;

4.“生活·实践”教育专项;

5.融合教育专项:结合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的要求,本次融合教育专项的研究领域为学前融合教育或高中段特殊职业教育;

6.教育党建专项。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0日起,各学校、幼儿园教科室确定本单位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纸质市专项申报评审书、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于10月18日中午12:00前送至六合区教师发展中心210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6626768。评审表中的单位意见要盖章签名,其它地方不用盖章。2023年10月17日17:00前将电子稿打包发至lhghkt@126.com(电子稿包括:市专项申报评审书,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可申报1-2项,直属单位可申报2-3项;

2.教育党建专项在省市规划课题申报时已经申报,很多学校进行了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申报;

3.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组织好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可以在区课题研究基础上、区“双减”项目建设等基础上,紧扣专项要求进行申报,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

4.本次申报为市级规划专项课题申报,除“金陵好课堂”创新行动专项教育党建专项市申报不成功,可择优区立项;其他专项原则上区不立项。


2023年度市专项课题申报通知附件下载


六合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处

2023年10月10日

发布:张见    审核:厉兵